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原名“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谷和”)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旺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书》”),征收补偿总价款合计241,696,564.00元,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剩余设备补偿等其它款项,旺庄街道办事处将在鑫谷和停产后另行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6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编号:临2020-065)。
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2020年6月,鑫谷和如期收到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67)。
2022年5月,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鑫谷和发来的《被征收(拆迁)房屋交接单》,鑫谷和已完成房屋搬迁工作,并经征收(拆迁)方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建设局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2-034)。
2022年6月10日,鑫谷和收到《征收补偿协议书》涉及的部分征收补偿款69,725,30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2-035)。
二、收到征收补偿款情况
鑫谷和于2022年7月4日收到《征收补偿协议书》涉及的剩余征收补偿款50,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鑫谷和累计已收到全部征收补偿款241,696,564.00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偿款项的获得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被征收房地货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以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