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2-065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长不能履行主持工作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代为主持,经与各位董事沟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同意由董事会秘书姚双燕女士代为主持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傅昌宝、傅永宾,独董陈勇、俞婷婷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双燕、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冯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聚合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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