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收到公司监事俞林忠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俞林忠先生于2020年6月22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其配偶沈爱文女士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且部分交易行为处于公司年度报告、业绩快报披露窗口期内,构成敏感期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俞林忠先生之配偶沈爱文女士于 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上述交易系沈爱文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俞林忠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司经营相关情况。俞林忠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俞林忠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沈爱文女士在 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的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损益为-53,404 元(计算方法:卖出价格×短线卖出数量—买入价格×短线买入数量),未产生收益,故无需向董事会上交收益。

  2、俞林忠先生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监督义务深表自责,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沈爱文女士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俞林忠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