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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15: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5,983,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983,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忠永   刘洋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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