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15: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5,983,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983,2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忠永 刘洋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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