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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达到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以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82%(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400,580,000 股为基数计算)减少至5.58%(以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676,848,359股为基数计算)。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利时发来的函告,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1.2021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0,580,000股增加至457,329,972股,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被稀释,宁波利时持股比例由6.82%降低至5.98%,权益变动比例为0.84% ;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4日,宁波利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3,700股;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7月5日,宁波利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2,708,548股。综上宁波利时累计变动比例为1.24%。

  2、2022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76,848,359股,宁波利时持股数由27,328,800股增加至40,446,624股,所持股份比例未被稀释。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股东相关减持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宁波利时持股情况

  

  注:1、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00,580,000 股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76,848,359股的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以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利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82%减少至5.5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63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

  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时”)共持有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738,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宁波利时累计质押其中36,2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96.0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

  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利时的通知,获悉关于其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宁波利时将15,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2022年2月,宁波利时将1,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鄞州支行”)。2022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后,上述质押数分别变为22,200,000股、1,480,000股。

  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8日,宁波利时分批陆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的13,875,000股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2022年7月4日宁波利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邮储银行鄞州支行的1,480,000股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的部分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1.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8日,宁波利时分批陆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13,87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解除质押后再质押股份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宁波利时质押股数发生变化及银行授信发生变化,质权人要求重新质押的原因。故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与质押到期日与公司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立昂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相一致。

  2. 宁波利时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利时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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