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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得”)、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8日起,增加上海利得、银河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上海利得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 银河证券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三、 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7月8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上海利得、银河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上海利得、银河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费率折扣以上海利得、银河证券具体安排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上海利得、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海利得、银河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五、 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5、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上述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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