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提议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2(周五)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2(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白涛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上述登记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7月18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常帆、刘可欣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白涛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白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649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斌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威
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公司邮政编码:100193
公司电话:010-50965998
公司传真:010-50965998
公司网址:www.beyondsoft.com
公司电子邮箱:ir@beyondsoft.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涛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白涛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2002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Summit Healthcare Aquisition Corp.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22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7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取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收件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193
公司电话:010-50965998
公司传真:010-5096599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白涛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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