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84,158,415股
● 发行价格:6.06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发行人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1日。
2、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2021年9月23日,海峡环保收到福州市国资委《关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榕国资运营﹝2021﹞197号),原则同意海峡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22年2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11日签发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50,195股新股,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3月10日。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84,158,415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6.06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4.90元
6、发行费用:7,296,375.88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502,703,619.02元
8、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84,158,415股,发行价格为6.06元/股。截至2022年6月22日12时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1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22年6月2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资金缴款到位验证报告》(XYZH/2022XMAA10154),验证截至2022年6月22日中午12:00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海峡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金额人民币509,999,994.90元。
2022年6月23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2年6月2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XMAA10155),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999,99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296,375.88元(不含增值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703,619.0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为人民币84,158,415.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18,545,204.02元。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该账户。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峡环保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账并经验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及结果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06元/股,发行数量为84,158,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4.90元,本次发行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情况
1、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3日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80889906F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831,683股
限售期限:18个月
2、叶育英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认购数量:4,950,49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3、戴明银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
认购数量:1,980,198股
限售期限:6个月
4、河南省安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配产品为“安源瑞轩财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1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2日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1层21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3X79B561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980,198股
限售期限:6个月
5、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住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3,300,33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339,933股
限售期限:6个月
7、共青城方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高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晨阳)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AMFHE5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认购数量:3,300,33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1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4,191,419股
限售期限:6个月
9、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邵亚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431,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352H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认购数量:4,950,49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09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9,141,914股
限售期限:6个月
11、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曹传波)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506号6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150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EGCD2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191,42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福州水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除福州水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福州水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存在交易,重大交易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84,158,41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发行完成后,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在项目建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陆续释放,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而被摊薄。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有效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前,公司总股本为450,188,944股,其中福州水务直接持有公司258,970,588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7.52%,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福州水务控制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84,158,415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福州水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1.6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除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福州水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之间新增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保荐代表人:田金火、何一麟
项目组成员:田金火、何一麟、刘静、张康、吴文杰、张振坤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00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张明锋、张帆、罗旌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三)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龙、吴高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龙、吴高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的文件;
2、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7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7.5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7.32元/股
● 海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7月8日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4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环转债”,债券代码“113532”,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80元/股,因实施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调整为7.56元/股,自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2020-046、2021-037、2022-034)。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50,195股。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4,158,415股,每股发行价格6.06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应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海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综上,由于公司增发新股,拟对“海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在“海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海环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的调整公式调整,即此次调整前的转股价P0为7.56元/股,增发新股价A为6.06元/股,本次增发新股率k为18.69%(84,158,415股/450,188,944股,以新增股份登记前的总股数450,188,944股为计算基础),因此“海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7.56元/股调整为7.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8日起生效。“海环转债”于2022年7月7日停止转股,2022年7月8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7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158,41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296,375.8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703,619.0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XMAA10155)。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7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表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括除承销保荐费以外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 《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已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及子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兴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兴业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兴业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兴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兴业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及子公司)授权兴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田金火、何一麟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兴业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或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向公司(或子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兴业证券。
(六)公司(或子公司)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兴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兴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兴业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照本协议对应条款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或子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兴业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子公司)可以主动或者在兴业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兴业证券发现公司(或子公司)、专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公司(或子公司)、专户银行、兴业证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7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导致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80889906F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注册资本:212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8-11-13 至 2038-11-12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84,158,415股,已于2022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登记前的450,188,944股增加至534,347,35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水务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6,831,683股。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福州水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其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超过1%,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的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7日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股票代码:6038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7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80889906F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注册资本:212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8-11-13 至 2038-11-12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州水务的控股股东为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市国投”),实际控制人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海峡环保股份外,福州水务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海峡环保经营及发展前景的认可,通过参与认购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增加其持有的股票,但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峡环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50,188,944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58,970,5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4,347,35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75,802,2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61%。
二、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和金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831,683股,认购金额为101,999,998.98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6元/股。
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四)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海峡环保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75,802,271股股份,其中16,831,683股为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 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福州水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公司存在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3、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单位:万元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福州水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签署日期:2022年7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海峡环保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签章):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宏景
签署日期: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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