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董事长因公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陈益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潘延庆先生、王颖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陈为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何佳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本次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1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萱、崔明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