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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2050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二次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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