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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2人,代表股份619,289,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76,918,468股)的比例为63.3921%。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618,249,0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285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040,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65%;(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9人,代表股份25,513,0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116%。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部分董事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系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二)在关联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93,576,87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太平洋制罐(肇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昇兴”)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山东昇兴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注册资本:97,691.846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5、成立日期:1992年12月4日。

  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7、经营范围:生产易拉罐、马口铁空罐、易拉盖及其他金属制品;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酒、饮料及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674,041.92 万元,负债总额为396,425.2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105,638.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71,970.2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81%。2021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16,611.63万元,利润总额为21,347.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049.90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752,940.24 万元,负债总额为472,407.7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15,076.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4,753.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74%。2022年 1-3 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44,033.84万元,利润总额为 5,207.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01.57 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昇兴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公司: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等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634.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4.36%。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9,578.47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6.44万元(全部为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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