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化学”)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文岗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事宜,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化学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作出的《关于同意豁免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职限制的函(上市部函〔2022〕734号)》,同意豁免文岗先生的高管兼职限制。
中国化学集团承诺,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等各项承诺,保证文岗先生优先履行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文岗先生承诺其保证勤勉尽责,避免因上述兼职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在中国化学工程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不含职工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徐万明先生、范俊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简历
徐万明先生,男,1969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中铁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大客户部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市场开发部、大客户部部长。
范俊生先生,男,196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战略规划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行政部部长。现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机关党委书记、行政部部长。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3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雷典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有红先生、兰春杰先生、陈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简历
戴和根先生,男,1966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文岗先生,男,1966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总裁事务部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雷典武先生,男,1962 年 6 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中国东联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兼合资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杨有红先生,男,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书记、院长,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处处长。现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兰春杰先生,男,1958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兼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壁先生,男,1961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开发生产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安全总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化学工程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6日
至2022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3,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11日披露。上述公告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2.01、2.02、2.03、3.01、3.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 (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7月21日)。
(二)登记时间:
2022年7月19日至7月21日 (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及下午1:00到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中国化学工程大厦706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工程大厦706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52
联 系 人:朱祝华
邮 箱:zhuzhh@cncec.com.cn
邮政编码:100007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