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德国进口设备于2022年6月23日的初检结果为阳性,公司第一时间对子公司厂区实施封闭(只进不出)措施,并对进口设备进行封控、复检。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该进口设备进行第二次样本采集,然后对设备外包装、存放环境进行消杀作业,样本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装卸设备的3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落实7+7管理措施;对厂区内全体人员进行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全面解除封闭式管理;该设备等相关物资封存15天后,将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仍为阴性方可拆箱、安装、调试。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开盘前、6月24日、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次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

  该德国进口设备于2022年7月8日再次进行核酸复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厂区生产正常,公司将按计划对该设备正式拆箱、安装、调试。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34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6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薛连科先生、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金婷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36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26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6日

  至2022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已于2022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

  (三) 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文件须在2022年7月22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并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上述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懿伟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

  电话: 0571-56700355

  邮政编码:314408

  (四)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配合完成现场签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检测体温等防疫工作,近14 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请务必提供 24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将无法参会。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3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9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成员换届情况,拟对《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下述修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35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文志先生、夏利敏先生、李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韩洪灵先生、许罕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洪灵先生、许罕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韩洪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薛连科先生、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金婷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文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曾任职于浙江水晶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浙江美迪凯成立至今,历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2010年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兼任美迪凯集团执行董事、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执行董事兼经理、捷姆富董事长、智能光电董事长、灵犀美迪凯经理、美迪凯物业执行董事、美迪凯投资执行董事、美迪凯进出口执行董事等职。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葛文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5.7227%。其中,葛文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100股,占比为0.1027%;通过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65,196,355股,占比为41.16%;通过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7,628,736股,占比为6.88%;通过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9,510,584股,占比为4.86%;通过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 5,525,747股,占比为1.38%;通过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762,874股,占比为0.69%;通过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592,404股,占比为0.65%。

  除上述情况外,葛文志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利敏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6年至今任职于台州市加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职。2010年至2018年担任公司监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美迪凯集团监事、丰盛佳美董事、浙江美迪凯监事、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监事、美迪凯物业监事、美迪凯投资监事、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夏利敏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16.2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潇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员、厚朴投资基金投资副经理、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职。2012年至今任职于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等职;2017年至今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欧冶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千腊村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奥满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瀚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李潇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004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洪灵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久居留权,博士。2006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浙能电力(600023.SH)独立董事、晶科科技(601778.SH)独立董事、财通证券(601108.SH)独立董事等职。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洪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罕飚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职于浙江钟声律师事务所、浙江君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2003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现任高级合伙人等职;同时兼任和顺科技(301237.SZ)独立董事、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许罕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连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职于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晋城富泰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2018年至今,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等职,现任科技管理中心负责人。

  薛连科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226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志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2000年加入浙江美迪凯,曾任公司分厂厂长,现任捷姆富总经理助理。

  高志坚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1763%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