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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183.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1,836,500元,股本总数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21,836,500股。

  2022年5月23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836,5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2,156,500元,股本总数由121,836,500股变更为122,156,500股。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2,156,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该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156,500元变更为人民币177,126,925元,股本总数由122,156,500股变更为177,126,925股。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10、《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1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其中制度1-10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6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副董事长涂大记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的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8、《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9、《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10、《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其中制度1-9的修订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耀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6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江叔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江叔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江叔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谨向江叔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江叔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不足7人,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控股股东夏厚君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耀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耀邦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董事后,将接任江叔福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李耀邦先生简历:

  李耀邦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自2005年10月至2021年7月在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任职:2005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职研发中心亚太区技术中心实验室主管;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于美国费城参加研发中心研发管理培训生项目;2008年10月至2012年9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亚太区技术中心技术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于德国施塔德任职药品和食品业务部工厂生产经理(CEO全球人才项目);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工业和功能涂料研发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亚太区工业及功能涂料商务总监;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大中华区商务总监兼亚太区工业涂料商务总监。2021年8月至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兼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0.43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12,9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68,702.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631,297.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02号)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2年7月7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7月7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18,209.6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6,139.47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于银行账户26,139.47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10,0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福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7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工业园银河路17号公司四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7日

  至2022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福莱新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5日

  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

  联系人:丁艳  李志强

  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传真:0573-89100971

  邮编:3141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业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5.1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2. 预计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73.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836.14万元,同比减少51.77%。

  3.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93.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863.57万元,同比减少53.9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预计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73.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836.14万元,同比减少51.77%。

  2.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93.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863.57万元,同比减少53.98%。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10.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7.27万元。

  (二)每股收益:0.7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受国内新冠疫情波动影响,市场需求发生阶段性萎缩,行业竞争态势更加激烈。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维护重要客户市场份额,阶段性的推出以价换量的销售策略,保证了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但同时也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利润。

  (二)2022年上半年石油化工价格上涨明显,公司相关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属于石油化工领域,其采购价格与石油化工相关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密切相关。受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公司采购原辅材料面临涨价压力,虽然公司通过提前备货等方式平滑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原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部分化工料和能源价格大幅上涨还是导致了制造费用的增加,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利润。

  (三)公司于2021年下半年实行股权激励,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报告期内计提等待期内股份支付金额约600万元。另外,由于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增加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约150万元,因销售价格下跌,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00万元。上述费用亦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利润。

  (四)受国外市场需求上升影响,上半年公司外销收入同比增长41%,毛利率水平保持基本持平,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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