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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 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股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股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通资管”)持有公司股份72,14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3%,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7,5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自 2022 年 5 月 23日至 2022 年8 月 21 日期间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海通资管出具的《关于贵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海通资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暂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海通资管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海通资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贵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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