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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编号:临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债权转让基本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月 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直接和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与本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天目、黄山薄荷、银川天目山将拥有的对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原生”)等各方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总价款为 9,000万元。其中,已确定转让的债权款5,000万元、有条件转让的债权款4,000万元,永新华瑞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转让款:

  (1)永新华瑞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前向出让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3,215万元;

  (2)永新华瑞应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向出让方支付剩余债权转让款人民币1,785万元;

  (3)《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永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已确定部分债权转让款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永新华瑞决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分批提前支付部分有条件转让的债权转让款。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有条件债权转让款854万元;公司累计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债权转让协议》的债权转让款5,854万元。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永新华瑞提前支付的854万元债权转让款,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将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剩余转让款尚未到《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期限。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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