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15-15:00 。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 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件新能源装备大型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3.00《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新能源用金属软磁粉体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4.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5.0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波、李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通新材”)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 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根据建德农商行3月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丰收喜悦”月月赢1号和月月赢2号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自2022年3月9日起,银行对“丰收喜悦”月月赢1号(产品代码:808FSXYYYY01)和月月赢2号(产品代码:808FSXYYYY02)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由3.0%-4.0%下调至2.1%-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30,090.00万元。公司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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