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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说明相关证券名称、代码,股票交易异常情形,发生时间等。

  在现行规则下,公司可参考以下表述描述股票交易异常情形:①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列示具体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②(ST和*ST股票适用)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列示具体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③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④本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认定为其他异常波动;⑤本公司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其他异常波动;⑥本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该所根据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成交量或价格变化,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⑦本公司认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说明关注问题、核实对象、核实方式、核实结论等。关注问题包括不限于: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2.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的,要参照相关公告格式对有关事项逐项做出说明和披露。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做出声明。声明的具体表述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上市公司如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公司应自查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说明。

  3.公司应说明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计情况,包括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世纪情况是否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较大差异,应说明差异内容及原因。如果异常波动发生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还需说明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是否已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如有,说明相关情况并披露主要财务指标。

  4.在公告中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XXXX报》和XXX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山东矿机,股票代码:002526)于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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