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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口头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口头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口头反馈意见的回复》。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历次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2021年年度财务数据)》、《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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