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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南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南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50,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8.22%降低至7.16%。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深圳南海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745,2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2%;杭州南海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305,86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15%。深圳南海、杭州南海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6,051,0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27%。

  2022年7月11日,公司接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持有奥来德股份变动的告知函》,深圳南海及杭州南海在2022年6月19日至2022年7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9,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南海及杭州南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50,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6%。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累计减持股份达5%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南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南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028,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2%。

  2.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73,329,440股增加至102,661,216股。深圳南海持股数量由3,745,225股增至5,243,315股,杭州南海持股数量由2,283,169股增至3,196,437股。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大于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系因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转增股份所致,深圳南海持股数量由3,745,225股增至5,243,315股,杭州南海持股数量由2,283,169股增至3,196,437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5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轩景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艳丽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谷亚韬、王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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