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概述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支持九江市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建设,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向九江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300万元及部分防疫物资。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九江市慈善总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九江天赐实施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九江天赐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池州天赐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池州天赐增资的议案》,同意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7,87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天赐”)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池州天赐注册资本,授权子公司及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本次对池州天赐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池州天赐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02-02
注册资本:213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九江天赐持股100%
2、本次增资前池州天赐的股权结构:
3、 池州天赐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池州天赐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池州天赐重大资产权属清晰,无对外担保。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对池州天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7,870万元人民币,全部计入池州天赐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池州天赐注册资本由2,13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九江天赐仍持有池州天赐100%股权。
2、本次增资完成后,池州天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本次对池州天赐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增强池州天赐的资本实力,以进一步推进池州天赐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区域布局,从而更好的服务区域市场客户,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本次对其子公司池州天赐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增强池州天赐的资本实力,以进一步推进池州天赐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池州天赐进行增资。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本次对池州天赐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增强池州天赐的资本实力,以进一步推进池州天赐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7,87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进行增资。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
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是否属于
两高项目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天赐”)建设的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一)本次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投资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公司及项目拟实施主体子公司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20年2月26日印发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 有色、化工等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两大业务板块,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因此,公司及本次投资项目拟实施主体子公司属于上述规定所述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范围。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经公司自查,本次投资项目所规划产品不属于上述通知所列重点领域。
根据产业政策及行业节能标准规范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投资产业政策。本项目计入综合能耗的用能品种包括天然气、电力、蒸汽、氮气和新鲜水,以蒸汽为主,其次电力占用能总量的90%以上。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
根据公司自查,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计为9,028.61吨标准煤,小于上述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消费量。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三)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日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此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项目主产品锂离子电解液、锂电池混合粉料、铜粒、铝粒未列入其中,不属于高污染类产物。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本次投资项目备案、批复等审批进展及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相关备案审查手续。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办理上述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
四、说明结论
1、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2、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3、本次投资项目尚未建成,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办理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
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孙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天赐”)建设的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一)本次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投资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公司及项目拟实施主体子公司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20年2月26日印发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 有色、化工等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两大业务板块,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投资项目主要产品为五氟化磷,因此,公司及本次投资项目拟实施主体子公司属于上述规定所述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范围。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印发《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2022-05-26)及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石化、焦化、煤化工、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等8个行业的项目。
本项目年消耗折算标煤约4918.16吨(等价值),单位能耗增加值为0.1255吨标煤/万元,优于池州市单位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0.54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因此本项目符合池州市产业政策和有关节能减排标准,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三)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日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此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项目主产品五氟化磷,属于锂电池原材料,不属于高污染类产物。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本次投资项目备案、批复等审批进展及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相关备案审查手续。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办理上述项目所涉及的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
四、说明结论
1、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2、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3、本次投资项目尚未建成,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办理项目所涉及的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
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天赐”)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21.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991.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29.27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南渡镇新材料工业园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比例:公司持股100%
二、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溧阳市南渡镇新材料工业园
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021.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991.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29.27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5、项目形成产品规模:
6、项目建设内容:
注:1、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上述各环节投资额可能会在总投资额范围内调整;2、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运算法则造成。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600,561.74万元,年平均净利润31,469.06万元。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1、市场风险
虽然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被长期看好,但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进而影响到本项目产品需求量,对项目的效益造成影响。
2、 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 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 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3、 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 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 险。
4、 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 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 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磷酸铁锂回收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区域产能供应不足的问题。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实现对重点客户“就近供应”的目的,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响应速度,进一步贴近终端市场,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池州天赐”)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32,220.4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9,689.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531.18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次公司孙公司池州天赐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2,1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2 月 2 日
注册地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2,220.4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9,689.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531.18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5、项目形成产品规模:
6、项目建设内容:
注:1、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上述各环节投资额可能会在总投资额范围内调整;2、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运算法则造成。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282,079.65万元,年平均净利润22,194.20万元。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1、市场风险
由于本项目产品为六氟磷酸锂原料,且建设期较长,可能会出现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存在最终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 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 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3、 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 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 险。
4、 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 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 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7.5万吨五氟化磷装置。本项目产品作为电解液溶质六氟磷酸锂的主要原料之一,将为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提供原料,同时为公司电解液产品所需的上游原料提供了保障。
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1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
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
前期相关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天赐”、“标的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公司将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的计划,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具体实施项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注册资本:95982.527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8 号
经营范围: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妆品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无机碱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染料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食用植物油加工;无机酸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信息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资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企业总部管理;贸易代理;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锂离子电池制造;合成橡胶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利涛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含氟材料及相关化学品、新电池材料(包括新锂离子电解质及锂电功能添加剂)的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销售。
持股比例:公司持股 100%
上述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设立子公司湖北天赐在湖北宜昌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建设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经过详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详细的实施计划和实施内容尚在统筹、协调和组织分析研究过程中。同时,为尽快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公司将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的计划,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具体实施项目,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
2、项目建设主体:湖北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宜昌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4、项目形成产品规模:
以上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的项目基本情况,不构成投资决策及承诺。具体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以公司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申报等前期工作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的计划,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拟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重点客户在湖北宜昌的产能布局与规划,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对重点客户“就近供应”的目的,有利于优化和完善公司产业区域布局,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响应速度,进一步贴近终端市场,降低运输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区域产能供应不足的问题,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 公楼二楼培训厅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6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池州天赐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本次对池州天赐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增强池州天赐的资本实力,以进一步推进池州天赐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7,87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池州天赐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磷酸铁锂回收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区域产能供应不足的问题。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实现对重点客户“就近供应”的目的,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响应速度,进一步贴近终端市场,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7.5万吨五氟化磷装置。本项目产品作为电解液溶质六氟磷酸锂的主要原料之一,将为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提供原料,同时为公司电解液产品所需的上游原料提供了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捐赠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九江天赐实施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九江天赐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九江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300万元及部分防疫物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捐赠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重点客户在湖北宜昌的产能布局与规划,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对重点客户“就近供应”的目的,有利于优化和完善公司产业区域布局,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响应速度,进一步贴近终端市场,降低运输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区域产能供应不足的问题,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6日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池州天赐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7,87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授权子公司及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池州天赐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 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21.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991.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29.27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孙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32,220.4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9,689.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531.18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支持九江市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建设,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九江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300万元及部分防疫物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外捐赠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40万吨锂电池材料及10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1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公司2022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8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受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的影响,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正极材料产品销量与价格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借助行业发展机会,产能加速投放,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战略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产品原材料自产率不断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明显提高。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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