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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4: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7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3-议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议案4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议案5应选监事人数为2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上议案2、议案3、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4.1 会议联系人:张龙勇、周理江

  4.2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4.3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4.4 联系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4.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证券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3

  2、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制作均有效。

  2、请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由委托人签字。

  附件3:

  海特高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2名和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郑德华先生、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龙芝云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龙芝云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龙芝云女士,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财务主办会计、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总监。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龙芝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魏彦廷先生、杨红樱女士、万涛先生、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林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朱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许兵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朱晓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拟选举的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第七届监事会和股东提名郑德华先生、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2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术员、技术室主任、副总工、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郑德华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倩女士,1984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CPA。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担任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担任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控经理。 2020年12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张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职工监事以及在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下午2: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和股东提名魏彦廷先生、杨红樱女士、万涛先生、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林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任治新先生、许兵伦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朱晓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全芳先生、王廷富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均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经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1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构成本议案的关联人,因此,郭全芳、王廷富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22年7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2022年7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彦廷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某部中心修理厂厂长、研究所所长等。2003年承担的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0年8月至今历任海特高新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

  魏彦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MBA。1997年至2008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28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珍容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四川港宏(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珍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公司股票期权15.25万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胜杰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务专员、法务部负责人、法务总监。2020年4月年2022年6月担任公司监事。

  王胜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路先生,1987年3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4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青岛金水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兵伦先生,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担任重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四川蜀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09年7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四川同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许兵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许兵伦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朱晓刚先生,1974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EMBA。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员、西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北证券总裁助理、兴业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西南分公司总经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四川投资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2018年7月-2019年1月担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朱晓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任治新先生,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9年8月担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19年担任某部院士助理。2019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科技委委员。

  任治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任治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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