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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为继续盘活资产,增加证券投资的收益,公司拟将股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证券投资领导小组开展证券出借业务及后续相关具体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持有的股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偿还,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金融平台,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资金实力,安全性较高。开展此项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能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在不损失原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股东带来一定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五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谢建平、周林林及独立董事毛美英、周岳江、胡凌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谢建勇先生、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施服斌先生、蔡飞飞女士、周林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将对其附属文件与公司其他治理文件中涉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的,统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统一改成“总裁”、“副总裁”。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与登记制度》、《公司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更名为《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更名为《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并启用的新的上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在不损失原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股东带来一定的回报。公司拟将股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提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证券投资领导小组开展证券出借业务及后续相关具体事宜。

  《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河南省西平县招商政策优势及劳动力资源优势,公司计划在河南西平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年产100万件户外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该子公司注册设立有关的工商登记程序及本项目投资涉及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子公司注册、项目筹建与审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2日。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建勇,生于1970年3月,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永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自2007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6.19%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31.2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被提名董事的谢建平、谢建强为兄弟关系,与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谢建平,生于1972年1月,曾任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永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5.90%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31.2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被提名董事的谢建勇、谢建强为兄弟关系,与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谢建强,生于1975年7月,本科学历。曾任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永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5.94%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31.2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被提名董事的谢建勇、谢建平为兄弟关系,与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施服斌,生于1972年7月。曾任杭州隆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自2012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自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蔡飞飞,生于1983年3月。曾任公司营销中心业务员、营销中心业务经理、营销中心销售经理兼营销中心副总助理、公司采购中心经理、公司制造二部经理、子公司临海永金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业务发展总监,自2022年2月至起任公司家具事业部总经理。自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自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周林林,生于1961年8月。自2003年12月起任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09年7月起任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毛美英,生于1963年10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在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从事财务工作,兼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周岳江,生于1969年8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浙江临海染织总厂主办会计,台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注册会计师,临海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台州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台州中永统计事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胡凌,生于1982年2月,法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提名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2年7月13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河南西平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年产100万件户外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1、投资背景与必要性

  在公司销售团队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公司产品品类稳步增加,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广,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除了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与利用效率以及保持适当比例的外协供应商外,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自主生产能力保障。同时公司还将根据订单情况进一步优化各个生产工厂的专业分工布局,继续强化各工厂的专业化水平。

  为了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河南省西平县招商政策优势及劳动力资源优势,公司计划在河南西平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年产100万件户外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2、决策程序

  本项投资已经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办理与该子公司注册设立有关的工商登记程序及本项目投资涉及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的签署、子公司注册、项目筹建与审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南永强户外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5000万元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生产与销售。

  6、 该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蔡飞飞女士担任;该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委派;该全资子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并可根据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 建设内容

  1、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件户外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河南永强户外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含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模具办公用品等。

  四、 项目存在的风险

  1、 该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公司将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调整、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营收水平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4、 由于行业特点,从接到订单购买原材料到完成生产运输并最终收款周期较长,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流动资金周转压力的风险。

  5、 由于项目所在地离港口较远,生产旺季存在物流运输能力瓶颈限制的风险。

  五、 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人员及市场销售人员,并且在长期的生产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严格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品质。

  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加强生产流水线的优化研究,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以尽可能的替代手工作业,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培养了一批精益化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提高自主产能,以应对不断增长、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随着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需要公司的营销能力及时跟上并消化新增产能,同时需要协调安排好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签订《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摘要

  甲方:西平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 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含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模具办公用品等。甲方为乙方提供合计约12万平方米厂房用于生产,另配套职工公寓360套,主要生产藤编工艺家具、餐桌、餐椅、户外遮阳伞、户外帐篷等产品,投产后各方面条件具备时可达年产值4亿元人民币以上。

  2、 甲方2022年10月31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厂房等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新员工招聘、培训等准备工作约需6个月。合同履行使用期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算。

  3、 乙方企业投产后,生产经营情况第一年至第十年达到约定条件免房租,达不到条件按6元/㎡/月付房租;第十一年开始达到约定条件按4元/㎡/月付房租,达不到约定条件按6元/㎡/月付房租。

  如乙方未达以上年度要求,乙方承诺在次年度5月底前交清租金。逾期缴纳租金时应按欠付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日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时,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后对方应在3 个月内退出房屋,不及时腾退房屋的,按租金的双倍支付占用费。

  4、 甲方提供公租房360套作为员工宿舍由乙方使用,按照西平县公租房使用相关优惠政策乙方以年度为单位与西平县房管部门签订合同,公租房租金按1 元/平方米/月租赁。

  5、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要求对部分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达到乙方使用标准后交付乙方使用,但最晚不应迟于2022年10月31日;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6、 2023年到2028年,乙方在西平出厂的每个40英尺标准集装箱经驻马店货场铁路运送至宁波港或青岛港铁海联运的货柜(含遇特殊情况需要走公路的货柜),按照2000元/个的标准享受补贴(含宁波港、青岛港;含省、市上级集装箱补贴资金,不重复补贴)。以工厂的订单和拖柜通知单确认的数据为准,货柜补贴自企业货柜出口后连续补贴5年,兑现时间为每年二次,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即12月至次年5月不晚于6月30日兑现,6月至11月不晚于12月30日兑现,物流补贴在约定时间内补贴发放至工厂财务账户。

  甲方积极与宁波港、青岛港对接,通过西平铁路货场进行铁海联运,若乙方企业直接通过西平铁路运输出柜的货柜,在原来每个40英尺标准集装箱补贴2000元的标准基础上,按实际发生额下调,视实际情况为准(如运费降低1200元/货柜,补贴为800元/货柜)。

  7、 乙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8、 甲方厂房及相关设施完善在2022年10 月30 日前完成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企业必须于2023年4月底前投入生产。

  9、 如因甲方原因厂房未按期交付,以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建成投产,乙方有权将投产日期顺延,相应优惠政策顺延。

  如甲方厂房延期交付达2个月或以上,协议第五/一/2条(厂房使用政策)顺延一年,即2024 年开始执行。

  10、 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的争议时,提交驻马店市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裁决。

  1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双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五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4: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2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注:上述提案1、2、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提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提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提案3应选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2、3、4、14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五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2年7月27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本次投票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采用非累计投票的提案,请在各项提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陈杨思嘉女士、朱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职工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两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能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在不损失原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股东带来一定的回报。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陈杨思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5年12月

  曾任公司总经办行政专员、总经办总经理秘书、公司企宣部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行政中心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自2022年2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行政总监。自2013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自2016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 朱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1年7月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公司采购中心经理。自2022年2月起任公司营销总监。自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2022年7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3,7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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