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28日证监许可[2022]1387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2022年7月1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和非直销渠道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除可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本基金是一只稳健型目标风险基金,属于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可能导致无法通过港股通买入交易的风险、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相关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故投资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特殊运作方式的安排,投资者的单笔申购存在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因而对于同一时点申购的资金将极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由此将有可能触发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范围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016233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和非直销销售渠道公开发售。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2年7月18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不得请求报酬,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三)认购费率
1、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网站公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2、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2)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总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2)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总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以后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0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6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总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60%)=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利息折算份额=50.00/1.00=50.00份
认购份额=99,403.58/1.00=99,403.58份
认购总份额=99,403.58+50.00=99,453.58份
即:该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0.60%,假设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加上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获得的利息折算的份额,可得到99,453.58份基金份额。
(五)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六)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八)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非直销销售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二)通过代销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营业,如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开立基金交易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代销银行的基金交易账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借记卡;
■ 填妥的基金交易开户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代销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的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填妥的基金交易开户业务申请表。
T+2工作日,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销售网点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基金开户业务确认书。
3、提出认购申请
(1)个人投资者在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银行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代销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在代销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2)机构投资者在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加盖预留印鉴的授权委托书;
■ 转账支票或资金账户卡。
代销银行网点柜员对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基金认购业务回单。
代销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在代销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三)通过代销券商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签章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预留印鉴;
■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填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本人签字确认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2)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签章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1)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2)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签章的认购申请表;
■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通过第三方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第三方销售机构,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第三方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第三方销售机构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签章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预留印鉴;
■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填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签章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1)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第三方销售机构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2)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同)签章的认购申请表;
■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吕阿鹏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 话:(021) 6063 7102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769149
联系人:欧小娟
客服电话:0755-23838923
网址:www.cjhxfund.com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官方网址:www.1234567.com.cn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66618
官方网址:www.lu.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官方网址:http://www.ijijin.com.cn/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官方网址:http://www.yingmi.cn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官方网址:www.jjmmw.com
(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方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官方网址:www.jiyufund.com.cn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官方网址:http://8.jrj.com.cn/
(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
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官方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官方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0
官方网址:www.hcjijin.com
(1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官方网址:www.520fund.com.cn
(1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官方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官方网址:www.66zichan.com
(1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官方网址:www.snjijin.com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官方网址:www.erichfund.com
(1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官方网址:www.hgccpb.com
(1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转1转8
官方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官方网址:www.xincai.com
(20)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官方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官方网址:http://www.zzfund.com
(22)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官方网址:www.msftec.com
(23)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官方网站:www.TL50.com/www.9ifund.com
(2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官方网站:www.yixin.fund.com
(25)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06-08989
官方网站: www.ajwm.com.cn
(26)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80-3928
官方网站: www.simuwang.com
(2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6-7531
官方网址:https://www.niuniufund.com/
(2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官方网址:http://www.puyiwm.com/
(2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官方网址:www.ifastps.com.cn
(3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官方网址:http://www.zzwealth.cn/
(31)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官方网址:www.jnlc.com
(3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官方网址:http://www.xzsec.com
(3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官方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官方网站:http://www.leadfund.com.cn/
(35)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8-5687
官方网址:https://www.buyforyou.com.cn/
(36)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官方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官方网址:www.fundhaiyin.com
(3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3
官方网址:http://www.i618.com.cn/
(3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官方网址:https://m.njzq.cn/
(4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283
官方网址:www.pyfunds.cn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官方网址:http://www.howbuy.com
(4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官方网址:www.csc108.com
(4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官方网址:www.essence.com.cn
(4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官方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4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官方网址:www.fcsc.com
(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址:www.citics.com
(4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址:www.sd.citics.com
(4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址:www.gzs.com.cn
(4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官方网址:www.citicsf.com
(5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80
官方网址:www.gszq.com
(5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官方网址:www.cmschina.com
(52)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39-1818
官方网址:www.hyzhfund.com
(5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官方网址:www.dwzq.com.cn
(5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
官方网址: www.cfsc.com.cn
(5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官方网址:www.dgzq.com.cn
(5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官方网址:www.htsec.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本基金的发售,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82737441-0187
联系人:吉祥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联系人:李崇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素宏、李崇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7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68-0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
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87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您在购买本基金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及一年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一)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基金份额、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2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8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及基准配置比例将风险等级限制在稳健级,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为20%,力争在此约束下实现长期稳健增值,满足养老资金的理财需求。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是一只稳健型目标风险基金,本基金精选各资产类别中代表性强的子类别为组合构建基础,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调整的方式协调各资产类别之间的风险,设定即时调整的权益、固定收益、商品配置偏离和最终成仓比例,以统一组合整体风险目标。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评估基金、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形成对大类资产预期收益及风险的判断,持续、动态、优化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定性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要考察三方面的因素: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
1)宏观经济因素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重点考量对象。本基金重点考察全球经济发展状况、国际间贸易和资本流动、国际间贸易壁垒和文化差异等定性因素和中国劳动力分布、GDP、CPI、PPI、投资、消费、进出口、货币流动性状况、利率、汇率等定量因素,结合美林投资时钟的分析框架,评估宏观经济变量变化趋势及对固定收益投资品和权益类投资品的影响,识别经济周期的重要转折点,从而及时转换资产,做出适当的资产配置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2)政策及法规因素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各行业领域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制度和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影响。
3)资本市场因素方面主要关注市场估值的比较、市场预期变化趋势、资金供求变化趋势等。在此基础上,对市场估值进行整体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2)战术资产配置调整
在确定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基准配置比例20%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短期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择时及类别配置等方式调节各类资产之间的分配比例,优化管理短期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其中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依据基准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
产品在目标风险的固定基准锚的基础上,进行战术配置策略的核心变量是利率(流动性)、盈利和风险偏好,当市场利率下行,企业盈利上升,风险偏好上升时,同时结合权益市场的估值水平对权益类资产进行超配,配置上限为25%;反之,则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下浮,配置下限为10%。
战术资产配置策略(TAA)主要通过参考指标和成仓系统两个方面建立:
1)参考指标
宏观政策指标:监管政策、经济周期、宏观数据、货币供给等;
基本面指标:行业估值、盈利成长性、市净率变化等;
量化指标:趋势回归、量化配置因子、资金面信息等。
2)成仓系统
配置的最终确立由一套成仓系统决定。成仓系统需要严格遵守投资规则、风险回撤控制以及交易法则,也会考量交易成本和风险因子等因素。成仓系统在权重系统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实践使用的优化模型,进一步精确化配置权重。同时以自上而下、分层深入的方式,构造宽松的基金选择框架。
2、基金优选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基金公司及基金做出综合性评价。对基金公司的评价主要考虑平均业绩、管理基金的总规模及增速、投研团队配置与离职率、风控制度与落实情况、公司受到的奖惩情况等维度;对基金的评价主要考虑历史业绩、风险指标、收益稳定性等,各类型采用不同的评价体系,具体如下:
(1)债券型、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策略
债券型基金投资策略将审慎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综合考虑债券型基金的运作时间、资产规模、资产配置状况、风险收益指标、历史信用风险事件、费率水平、申购赎回限制、杠杆率、运作周期等因素,结合基金经理的过往业绩表现优选基金,力求投资组合在较低风险和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策略以流动性管理以及降低投资组合整体波动率水平为目标,综合考虑货币基金的规模、收益水平、流动性、快速赎回机制等因素。
(2)股票型、混合型、指数基金投资策略
普通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通常采用大类资产配置及主动选股策略,为主动型基金;普通指数型基金、增强指数型基金、ETF等以被动跟踪指数策略为主,为被动型基金。
主动型基金筛选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优选能够持续获取稳定收益、风格稳定的标的进行配置。定量分析关注基金的风险收益指标、业绩表现、择时和择股能力、仓位变动情况、行业配置情况、投资集中度、换手率、重仓证券等指标;定性分析则关注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投资流程、投资风格等因素,以及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控水平、激励机制等。
被动型基金筛选则主要考虑基金的指数风格特征、偏离程度、流动性、费率水平等指标,选择适合的标的进行配置。
(3)商品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选择具备有效抵御通胀,与其他资产的相关度低的商品进行配置。在子基金的选择上,重点配置跟踪误差较小、流动性较好的产品,并合理控制投资比例及组合风险。
3、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基本面分析,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构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稳健的股票投资组合。定性分析包括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团队、经营主业、所属细分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政策的变化趋势、核心商业模式,及该商业模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前景等;定量分析包括重点关注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负债水平、营运能力等维度,本基金重点关注的估值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现率(P/CF)、市销率(P/S)、股息率(D/P)、经济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资产重置价格、现金流贴现模型(DCF)、股息率贴现模型(DDM)等绝对估值指标,精选基本面良好、未来盈利空间和发展潜力大的股票。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结合公司基本面、相关行业发展前景、香港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在个券选择方面,本基金将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标的股权的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的价值,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也可根据新发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参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新券申购。
7、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三)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1、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认/申购费
本基金认/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认/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赎回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不收取赎回费。
(四)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除可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一)证券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本基金的投资品种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采取现金形式来分配,而通货膨胀将使现金购买力下降,从而影响基金所产生的实际收益率。
(二)流动性风险
指在开放式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10个工作日内能够确认收到赎回款项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情况良好。
按照基金合同中投资限制部分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除外)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且被投资基金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表明本基金占任一被投资基金的比例较低,且被投资基金具备一定的规模,整体流动性状况良好。
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会合理控制对所投资基金的赎回份额,尽可能避免出现被所投资基金认定为单个基金及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赎回申请的情形,减少被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情况。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经理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当发现现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需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能采取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约定。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3)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七、暂停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三)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的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
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此外,基金还面临会计风险,其主要包括:基金数据维护风险、基金数据接收风险、基金估值风险等。
(六)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2、基金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建组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运作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3、基金承担费用比其他普通开放式基金高的风险
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4、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估值、净值披露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进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为晚。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6、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证券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港股股价波动可能比A股更为剧烈、且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况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d)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可能存在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给因重大技术、相关政策变化出现经营风险,导致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更换存托人、主动退市等,导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存托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更为复杂。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8、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故投资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存在无法赎回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特殊运作方式的安排,投资者的单笔申购存在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因而对于同一时点申购的资金将极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由此将有可能触发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9、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存在着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因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可能发生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依法解散、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况,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情况下,投资人面临基金管理人变更或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涉及基金管理人、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之间责任划分的,相关基金管理人应对各自履职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八)不可抗力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因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控制能力的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三、认真分析自己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需求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之前,请务必通过正规的途径,如咨询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登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或者通过其他正规渠道,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估,做好自己的资产配置组合,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未来的理财规划。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创金合信增福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避免因购买本基金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形式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表明其已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并愿意承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风险,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纸质版《风险揭示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已阅读并理解《风险揭示书》、《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以上材料的各项内容具有清晰的认识并充分理解其全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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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自然人客户,请签字;机构客户,请加盖机构公章或机构投资者预留印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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