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股票期权2022年7月14日、限制性股票2022年7月14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098.80万份;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5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16.80万份,行权价格为3.14元/份;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10日
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1,098.8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635.93万股的0.93%;限制性股票1,6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635.93万股的1.40%。
3、首次授予人数:55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4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6人;
4、首次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3.14元/份;限制性股票:1.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拟首次授予人员、数量和实际授予人员、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8.00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由1,116.80万份调整为1,098.80万份。本激励计划实际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仍为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650.00万股。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日出具的(2022)15-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7月1日止,公司已收到杨庆忠等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50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6,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16,005,000元。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98.80万份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亿晶光电期权
(2)期权代码(分四期行权):1000000162、1000000163、1000000164、1000000165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7月14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76,359,268股增加至1,192,859,268股,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4,696,214股,持股比例为21.6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21.35%,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和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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