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00万元到1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73,267万元到76,267万元,同比减少82.66%到79.41%。

  ● 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0万元到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8,861万元到80,061万元,同比减少92.17%到90.79%。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00万元到1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73,267万元到76,267万元,同比减少82.66%到79.41%。

  2、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0万元到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8,861万元到80,061万元,同比减少92.17%到90.79%。

  3、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66.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861.34万元。

  (二)每股收益:1.0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2年上半年度,受到国内宏观环境、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加之国际能源市场等上游原材料石油、煤炭、天然气价格波动剧烈,同比仍处于高位,导致公司成本大幅增加、采购压力加大,上半年利润受到严重挤压,经营业绩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单曰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其中董事长秦庆平委托副董事长单曰新出席,董事王咏梅委托董事王忠霞出席,董事伊国勇委托董事刘红伟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忠霞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源、刘宜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