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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3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0.20元/股(含),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0.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00,99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0.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851,48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2022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2022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发布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实施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均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334,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74%,最高成交价为15.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4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00,009,604.0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回购实施情况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二十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597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五、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13,619,871股增加至975,185,779股。股本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12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1%。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未来将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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