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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股份冻结明细表》并函询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颐然”)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南宁颐然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法院正式文书,上海金融法院因申请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与南宁颐然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南宁颐然所持有的扬子新材5,370万无限售流通股。该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8)。本次冻结系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与南宁颐然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引发的追加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南宁颐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截止公告披露日:

  (1) 南宁颐然除上述与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以外,不存在最近一年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2) 南宁颐然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若发生股票被拍卖的情况,可能会造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南宁颐然正与债权人积极沟通,研究相关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理股权被冻结一事。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南宁颐然关于持有扬子新材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函告》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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