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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祺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25,080股,回购价格:13,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57元/股,112,0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5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期权注销数量:342,320份;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两名激励对象刘源远、陈晖离职、一名激励对象尹锋被聘任为监事,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42,32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080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月17日,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7、2022年1月18日,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8、2022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解锁条件为“以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为1亿,触发值为9,000万”。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110Z0058号),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60,811,035.35元。因此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注销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尹锋在担任监事职务之前,已成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之“一、股票期权的具体内容”之“(六)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条件”、《激励计划》第五章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尹锋担任监事职务后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刘源远、陈晖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中“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相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刘源远、陈晖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二、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九)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利息,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现已实施完毕上述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前述现金分红事项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影响如下: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针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公司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将由公司代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将不进行实际发放,该分红事项不需要调整回购价格。

  限制性股票具体回购价格如下:

  (1)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中“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即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57元/股。

  (2) 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考核要求的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中“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利息。

  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5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应注销股票期权303,320份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2,080股;2名激励对象刘源远、陈晖离职、1名激励对象尹锋被聘任为监事,公司应注销股票期权39,000份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00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为342,32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125,080股。

  (三)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13,000股)×回购价格(58.57元/股)+回购数量(112,080股)×回购价格(58.57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293,082股变更为116,168,00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注销期权及回购注销事项的对象、条件、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被聘任为监事以及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董事会决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42,32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080股。具体内容详见《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293,082股变更为116,168,00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人民币116,293,082元变更为人民币116,168,00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应条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因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 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 审议程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累计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国外贸易业务中可能会因人民币与美元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三) 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 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累计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会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交易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避免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四)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五)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套利的交易行为。我们认为,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 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尹锋被聘任为监事、激励对象刘源远、陈晖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义升、杨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累计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日

  至2022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7月3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22年8月1日13:30时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林林

  联系电话:0417-6682389

  传真:0417-6682389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编:115000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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