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当日起在公司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1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2022年7月1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均在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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