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湘生物”)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冯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冯浪简历

  冯浪,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入职圣湘生物,历任行政人事专员、主管、主任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党委副书记、公共关系总监。

  冯浪女士通过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89%出资额,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567,086股。冯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3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董事戴立忠、喻霞林、彭铸、范旭、乔友林、方媛出席会议,朱锦伟、贲圣林、林亮、沈建林、曹亚因出差请假;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善平、肖朝君、刘佳、赵汇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在任监事谭寤出席会议,赵亚彬、周鑫因出差请假;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冯浪、监事候选人林玲列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彭铸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宓雯律师、杨雪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