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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汉虎”)和股东共青城汉虎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汉虎”)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20,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截至2022年2月25日,珠海汉虎及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截至2022年4月15日,珠海汉虎及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2022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11,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在股东珠海汉虎减持股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权益分派的实施发生了变动,其持股数量亦相应发生了变动,其减持股份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珠海汉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12,008,000股。2022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202,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11,200股,公司股价相应进行了除权除息。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112,008,000股,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为156,811,200股。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股东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汉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64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董事王兆君,高级管理人员童秋菊、刘金树、刘兴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4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65,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086%;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持有本公司股份393,8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1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9%;董事王兆君持有本公司股份343,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6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66%;高级管理人员童秋菊、刘金树、刘兴民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33,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95%)、337,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15%)、143,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8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8%)、8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4%)、35,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1%)。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截至2022年2月22日,王兆君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3%。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截至2022年2月24日,刘金树、刘兴民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其中刘金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2%)、刘兴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9%)。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潘建辉及一致行动人侯健于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3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44%。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截至2022年4月15日,潘建辉及一致行动人侯健、王素荣、童秋菊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中潘建辉及一致行动人侯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99%)、王素荣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5%)、童秋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9%)。

  2022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11,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在前述股东减持股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权益分派的实施发生了变动,其持股数量亦相应发生了变动,其减持股份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前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①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自2022年3月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0.7687%。

  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12,008,000股。2022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2,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202,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811,200股,公司股价相应进行了除权除息。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112,008,000股,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为156,811,200股。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潘建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股东侯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潘建辉、侯健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股东王兆君、王素荣、刘兴民、刘金树、童秋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王兆君、王素荣、刘兴民、刘金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为:“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潘建辉及一致行动人侯健、王素荣、王兆君、童秋菊、刘金树、刘兴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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