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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999,696,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976,40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66%。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288,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288,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调整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2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3重新计算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以上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田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7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过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置业”)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自2019年7月19日起在指定媒体每隔三十日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 产权登记办理情况

  目前,标的房产的产权初始登记工作已完成,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督促润阳置业按照政府部门有关不动产转让和登记的政策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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