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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保”)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100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2年7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月19日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6层608室

  4、法定代表人:王洪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技术服务;软件咨询;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城市园林绿化;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清新环保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5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清新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100万元整。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清新环保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收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7,494.9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588.2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2年7月15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收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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