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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光峰”)收到GDC Technology Limited(Cayman Islands)(简称“GDC 开曼公司”)现金补偿款120万美元。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6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光峰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GDC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增资1,82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收购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GDC BVI公司”)36%的股权。相关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等,对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条款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收购GDC BVI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鉴于GDC BVI公司未完成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触发业绩补偿条款,GDC开曼公司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2021年5月,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依据协议约定向美国仲裁协会提起对被申请人GDC 开曼公司的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随后,经谈判磋商,双方对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达成一致。GDC 开曼公司需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赔偿其持有的GDC BVI公司8%股份、现金12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2021年8月,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及GDC 开曼公司已经向美国仲裁协会联名确认撤销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案件。同期,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收到GDC 开曼公司赔偿的GDC BVI公司8%股份,公司持有GDC BVI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至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撤销仲裁暨收到股份赔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收到现金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收到GDC 开曼公司现金补偿款120万美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将股份和现金的业绩补偿款计入2021年净利润。本次收到现金补偿款不会对公司2022年净利润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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