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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孚新科

  股票代码:6883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2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孚新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孚新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三孚新科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企业资金使用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2年6月10日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4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粤科投资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具体减持时由三孚新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市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粤科投资计划于2022年7月11日后择机依据之前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粤科投资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粤科投资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三孚新科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粤科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72,1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08,9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粤科投资首次减持计划已于2022年6月10日披露。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粤科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3,212股,其持股比例由5.61%减少至4.9999%。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粤科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08,9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三孚新科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占三孚新科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以下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三孚新科股份的情况如下: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孚新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投资”)原持有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172,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粤科投资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3,212股,减持比例为0.6110%。本次权益变动后,粤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08,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粤科投资出具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粤科投资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8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800.0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5人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2022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7月5日为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2年7月5日

  2、授予数量:800.00万份

  3、授予人数:15人

  4、行权价格:31.825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注:1、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PCB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3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1年11月24日向丁先峰先生授予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36%,两期累计占比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2022年7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800.00万份

  2、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175、1000000176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7月15日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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