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表决通过此议案;
2、议案3和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玥、王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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