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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4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根据黑龙江省体育局下发的《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冰雪运动发展基金会的批复》(黑体办函[2022]6号),同意成立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冰雪运动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宝泰隆冰雪基金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宝泰隆冰雪基金会捐赠人民币500万元,用于七台河市冰雪产业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宝泰隆冰雪基金会基本情况

  1、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冰雪运动发展基金会

  2、原始基金数额:人民币500万元,由公司捐赠

  3、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

  4、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体育局

  5、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103室

  6、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奖励在世界或国家重大赛事取得优秀成绩的教练与运动员等;依法依规支持七台河市举办的各项冰雪赛事活动;依法依规救助家庭困难的冰雪运动教练员、运动员;依法依规开展支持黑龙江省短道速滑项目宣传推广活动;依法依规资助开展短道速滑后备人才体育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训练指导;依法依规用于支持符合七台河市冰雪项目发展总体规划的项目。

  7、与公司关系:宝泰隆冰雪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捐赠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亿人上冰雪”的号召,促进黑龙江省及七台河市冰雪运动健康发展,打造七台河市“冬奥冠军之城”,为国家输送优秀冰雪运动员,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重要体现。

  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黑龙江省体育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冰雪运动发展基金会的批复》(黑体办函[2022]6号);

  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冰雪运动发展基金会章程。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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