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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92,926,778.73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04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2,926,778.73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0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沪光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2、沪光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3、沪光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沪光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5、《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沪光股份”)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沪光股份为募投项目之“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沪光股份为募投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利于优化内部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深化沪光汽车高低压线束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更好的满足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需求。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现新增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新增实施主体后,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251272131X

  法定代表人:成三荣

  注册资本:436,776,081人民币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经营范围:“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自有房屋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沪光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沪光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沪光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2、《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1,000,000.00元增加至436,776,081.00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35,776,081.00元由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认缴。公司股份增加35,776,081股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36,776,081股。

  二、《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其他修订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7月修订)。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后,2022年7月19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7日以来,累计涨幅达125.10%,累计涨幅较大;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累计涨幅49.40%,同期上涨指数上涨13.62%,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涨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到-800万元。受国内外疫情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等影响,公司毛利率偏低,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7日以来,累计涨幅达125.10%,累计涨幅较大;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累计涨幅49.40%,同期上涨指数上涨13.62%,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涨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到-800万元。受国内外疫情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等影响,公司毛利率偏低、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不存在前次适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0,3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9,194.14万元,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截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127.83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066.31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临时补流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4日

  至2022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在传真和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确需参加现场会议,需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并请务必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公司将按照最新的防疫政策要求进行检查和控制,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理解及配合。

  2、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电话:0512-50325196   邮箱:ir@kshg.com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2年7月19日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2,926,778.7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现新增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新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01,000,000.00元增加至436,776,081.00元人民币,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2,926,778.7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现新增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新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01,000,000.00元增加至436,776,081.00元人民币,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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