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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加智能”)于近日收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智慧化工园区项目

  2、招标单位: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

  3、中标单位: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5、中标金额:55,500,000元

  6、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据《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的指导和建议,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三维地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AI)、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赋能,通过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有效提高部门间的协同应急能力,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建设安全可靠、先进实用的智慧应用平台(“1+7”模式即一个智慧运营中心七大智慧应用)、应用支撑平台(融合集成平台、物联网平台、数据集成平台、园区数字孪生建模平台、地理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系统、一体化平台、机房及配套、监控系统、融合通信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车、无人机等)、安全系统建设(三级等保)等内容。

  公司与招标方及代理机构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是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在智慧城市的智慧园区细分领域的深化扩展。多年来公司持续加大智慧城市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形成“智慧园区”、“智慧政务”、“智慧海洋”、“智慧农业”、“智慧社区”等多个垂直细分行业的解决方案。本项目的中标,是智慧园区融合安全应急、通信网络,物联网感知等体系,将为用户提供数据融合一站应用、园区管控一屏总览、设备状态一目了然、生产过程一线贯穿、决策指挥一体调度、企业服务一键响应,将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成为充分践行国家新基建、应急体系、安全生产保障战略的先进示范园区。

  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金锐显

  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 年公司已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5,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已提供3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本次新增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锐显的融资提供总额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金锐显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2年公司新增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金锐显的融资提供总额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0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4.78%,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62%。其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26,3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67.28%,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52.3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892.8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27.27%,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8.53%。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具体额度为: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锐显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 26,9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9,127.67万元、负债总额62,219.37万元、净资产56,908.30万元,资产负债率52.23%;营业收入174,990.44万元,净利润-2,925.23万元。

  截止2022年5月30日,资产总额127,213.00万元、负债总额70,770.23万元、净资产56,442.78万元,资产负债率55.63%;营业收入56,254.81万元,净利润-731.72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或经过公司同意的其他担保方式。

  3、公司将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每年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0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4.78%,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62%。其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26,3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67.28%,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52.3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892.8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27.27%,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8.53%。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竞标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特别提示:2022年7月19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标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参与竞标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持有的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75%股权的事项,本次挂牌转让尚处于公示期(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8月5日),公司拟以人民币33,115万元挂牌价参与竞标,实际受让价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最终竞拍受让价为准,竞价保证金6,000万元,公司董事会申请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在不超过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进行竞标,并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按照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2、此次竞标华冠光电75%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是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竞拍的方式受让,能否竞拍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2022年7月,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上挂出“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项目”,华映科技拟将其持有的华冠光电75%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33,115万元,实际受让价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最终竞拍受让价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华冠光电其他两位股东冠捷投资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均已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为实现整体战略规划,通过向行业运营领域扩展,加强公司产品与行业市场的融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参与此次竞标,拟以人民币33,115万元的底价竞标该股权,实际受让价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最终竞拍受让价为准,公司董事会申请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在不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进行竞标,并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按照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此次竞标华冠光电75%股权的资金来源来自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竞标涉及各方的情况介绍

  1、标的资产华冠光电情况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775499169

  法定代表人:胡建容

  成立日期:2005年9月1日

  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

  注册地址:福清市元洪路上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股权结构: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冠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华冠光电其他两位股东冠捷投资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均已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冠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产品、模组及产品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财务数据: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上表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评估情况: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华冠光电审计后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1,894.16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4,153.21万元。

  2、交易对手方华映科技情况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72218

  法定代表人:林俊

  注册资本:276603.280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际人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OLED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通信设备、光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其他电子设备、模具、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对外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其他情况说明

  (1)华映科技、华冠光电与公司及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华映科技出售控股子公司华冠光电75%股权事项已经华映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3)本次竞标股权不存在涉及被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无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4)公司与华映科技及华冠光电其他股东沟通修订公司章程等股权交割事项,已将华冠光电公司章程按现行公司法进行修订列为本次竞标交割条件之一。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2)第 MX2000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12月31日),华冠光电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31,894.16 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4,153.21 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12,259.05 万元,增值率为38.44%。本次转让华冠光电75%股权的挂牌价将不低于华冠光电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人民币44,153.21万元的75%。

  (二)资产评估事项

  评估机构名称: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华冠光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31,894.16万元,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5,512.99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伍佰壹拾贰万玖仟玖佰元整),增值3,618.83 万元,增值率11.35%。

  2.收益法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冠光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31,894.16 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44,153.21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肆仟壹佰伍拾叁万贰仟壹佰元整),增值 12,259.05 万元,增值率 38.44%。

  3.评估结论的确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5,512.99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153.21 万元,收益法比资产基础法高 8,640.22 万元。差异产生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现有账面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考虑到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股权转让,通过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价值内涵,中兴评估认为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公司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各项资产是否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要素协同作用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估中,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即华冠光电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31,894.16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44,153.21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肆仟壹佰伍拾叁万贰仟壹佰元整),增值12,259.05 万元,增值率38.44%。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最终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按照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若能成功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将华冠科技现有IT资源注入福米科技,可实现IT/TV中大尺寸全覆盖,并结合福米产业园现有偏光片、智能终端等环节优势和华冠科技品牌客户资源,实现从裸玻璃到整机的完整光电显示产业链,在园区及周边区域形成规模经济的光电显示科技产业集群。两者强强联合后福米科技将成为显示行业最具竞争力的整套方案解决商。

  若竞标成功,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即华冠光电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之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19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用于办理贷款借新还旧业务,该笔授信由公司名下位于中山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用于办理贷款借新还旧业务,该该笔授信由公司名下位于中山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8月5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2022年8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2022年8月1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5、6、9、10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下午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参与竞标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拟参与竞标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持有的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75%股权的事项,公司拟以人民币33,115万元挂牌价参与竞标,实际受让价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最终竞拍受让价为准,竞价保证金6,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在不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进行竞标,并授权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董事长按照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此次竞标华冠光电75%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用于办理贷款借新还旧业务,该笔授信由公司名下位于中山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金额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2年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金锐显融资提供总额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全资子公司金锐显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5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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