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方式购买股东汪大维先生、唐佛南先生减持的共进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1年7月22日,本次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中信证券共进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股东汪大维先生、唐佛南先生减持的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500,000股,约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2%,成交均价人民币8.3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9,502,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截至本公告日,有2名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离职,根据《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其持有份额已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合格受让人。前述持有人处分权利未引起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变动。本次持股计划参与人数由42人变更为40人,其中董监高人数8人。
根据《草案》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2021年7月23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本次持股计划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和3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92,133,332股,本次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持股计划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次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40%,共计6,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
二、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草案》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执行股票买卖、分红收息、税费缴纳等相关工作。资产管理机构会将在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公司股票。
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含首尾两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5日,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持股计划的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 实施本计划:
1、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2、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分别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3、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分别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4、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持股计划总体持股比例或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分别经持有人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15日,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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