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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2-03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诉讼(仲裁)阶段:相关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为被告。

  ●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中涉及金额约3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涉及的诉讼本金合计2.97亿元,应付利息1.52亿元,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6日,洲际油气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由海口农商行向洲际油气提供借款本金30,000万元,期限自2017年6月6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为担保《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洲际油气以其名下位于广西省柳州市飞蛾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A区及B区的53个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海口农商银社/行2017年抵字第053-1号”《抵押合同》,洲际油气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楼3个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编号为“海口农商银社/行2017年抵字第053-2号”《抵押合同》。上述抵押物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因洲际油气未能按期还款,海口农商行于2021年3月16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对外披露的《诉讼公告》。

  二、相关案件目前情况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2日向公司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92号,判决如下:

  1、被告洲际油气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口农商行偿付借款本金296,805,367.58元及利息(计算方式:截至2021年3月16日,利息为83,466,318.24元;自2021年3月1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96,805,367.5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计算)、复利(计算方式:截至2021年3月16日,复利为11,616,349.4元;自2021年3月1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计算);

  2、原告海口农商行对被告洲际油气名下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的房产(共53套)折价或对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原告海口农商行对被告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院2号楼的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分别为:京(2017)丰不动产证明第0029775号、第0029777号、第0029779号)折价或对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天津天誉轩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洲际油气追偿;

  4、驳回原告海口农商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截至2022年7月19日,公司应付海口农商行2.97亿元贷款本金,应付利息1.52亿元。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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