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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5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书面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业绩下滑

  1.公司2020年5月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幅下滑,202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3亿元和6.15亿元,同比下降 27.74%和47.12%;实现归母净利润 1.65亿元和-2.06亿元,同比下降29.86%和226.90%;实现扣非净利润 0.51 亿元和-2.31 亿元,同比下降76.05%和554.11%。公司业绩下降幅度大幅高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创集团)、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等 3 家上市公司。请公司以量化分析的形式,补充披露上市后业绩下降幅度高于竞争对手的具体原因。

  2.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是公司的主要客户,2017-2019 年,公司来自中国中车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5.95%、76.96%和75.29%。根据中国中车披露的年度报告,其机车、客车、动车组、货车和城市轨道车辆等业务总收入 2020、2021 年度分别下降 12.54%和2.96%,存货金额基本保持平稳。但公司 2020、2021 年度营业收入降幅分别为 27.74%和 47.12%,明显高于中国中车相关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及中国中车相关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的主要客户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解释原因;(2)公司 2021年度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并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变化原因。

  3.年报披露,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是因为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动车组新造和检修业务相关订单减少所致。此前,高铁动车组车辆配套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公司主要客户中国中车披露的数据,其 2020、2021 年度动车组业务收入分别下降 16%和 23.74%,但公司同期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的业务收入分别下降 31.31%和 77.69%,下降幅度明显高于中国中车。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业务收入和中国中车动车组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的主要产品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并解释原因;(2)公司 2021年度在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业务的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并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变化原因。

  4.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轨道交通设备及其延伸产业毛利率为 10.75%,减少20.48个百分点。其中,城轨地铁车辆配套产品在营业收入增长13.95%的情况下,毛利率减少 24.78 个百分点至 -14.82%,造成大额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各因素影响, 结合数据充分说明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2)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情况,结合目前的原材料价格、运杂费成本等因素,分析预计未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将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

  5.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发生销售费用 3.47 亿元,同比增长 6.23%;管理费用1.4亿元,同比增长14.41%。同期,公司可比竞争对手的同类费用普遍下降或持平。请公司补充披露在业绩大幅下滑且降幅明显高于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上述费用依然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7.38%,高于去年的3.46%,且账龄明显增长;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88%,高于去年的 0.01%;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 9.19%,高于去年的4.58%;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6.97%,高于去年的5.9%。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均明显提高的原因;(2)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3)结合各类应收款项的账龄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提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其他财务情况

  7.年报披露,2020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金额为4.17亿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金额为 0.11 亿元,表明公司存在对子公司的大额预付款,该金额亦明显高于以前年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母公司支付给子公司的大额预付款项的具体用途及使用对象,并解释该金额与以前年度差异较大的原因;(2)资产负债表日后上述预付款项的具体使用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2021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7.77 亿元,相比 2020 年末增加约 0.95 亿元。其中,2021年末发出商品的账面余额为4.27亿元,相比 2020年末增加约1.09 亿元,是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此外,公司2021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518.84 万元,相比2020年末的432.49万元亦有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1年末发出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2)资产负债表日后上述发出商品的具体使用情况;(3)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3)发表意见。

  三、关于信息披露

  9. 年报披露,受疫情影响,国内外运费及出口杂费大幅上升,导致营业成本增长较多。但在成本分析表中,未能体现运费及出口杂费的影响。请公司自查该部分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补充披露。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88%,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8.12%,与对应坏账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请公司自查该部分披露的准确性,并进行更正。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第一时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协调。由于《问询函》中所涉及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需进一步核对,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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