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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0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已触发“华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

  ●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议案》,决定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11月12日),若“华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以2022年11月1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华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西藏华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分别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5号文同意,公司6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钰转债”,债券代码“113027”。

  (三)“华钰转债”自2019年12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5年6月13日,转股价格为10.17元/股。

  二、“华钰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藏华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22元/股),已触发“华钰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议案》。鉴于“华钰转债”于2019年7月10日上市,存续时间相对较短,目前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11月12日),若“华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华钰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11月12日),若“华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以2022年11月1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1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西部资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783%,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青海西部资源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5,5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78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收到股东青海西部资源发来的《关于公司进行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本文持股比例,如无特别说明,为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因公司“华钰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2年7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562,320,252股。

  2、持股比例尾数差异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差异。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上表信息,上表减持比例为减持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青海西部资源根据自身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青海西部资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青海西部资源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青海西部资源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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