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依据《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将在下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
二、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当日全天将均不开放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至12月30日(星期五)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3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本公司再另行确定相关暂停事宜。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73或登录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了解本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7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笔的具体限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单笔的具体限额以基金管理人公告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申购费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2)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转换的,转换交易限额参见对申购限额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转换的,转换交易限额参见对赎回限额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0%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20%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连续持有时间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同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5)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7)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9)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
(10)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11)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12)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方继东
网站:www.i618.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银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颖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11街京东总部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李丹
客服电话:4000988511(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陈良斌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2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杨樾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许付漪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118号浦江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晋荣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刘思源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客服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谭静怡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邵文静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1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袁淦燊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辛志辉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郑理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沈晓琳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20)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兴业西路CCDI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联系人:张美云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https://www.gwcaifu.com/
(2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查询《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73)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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