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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7月2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283)

  自2022年7月21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9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283),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5、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生效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的《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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