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议案中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7月11日起在公司内部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20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2021年5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现将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具体详见2021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家园5号”持股计划分两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该批股票将于2022年7月25日解锁,解锁比例为50%。

  二、“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业绩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为“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5%,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8,221,418,618.02元,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35.47%,“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持有人进行个人绩效评价并确定每期解锁股数。个人绩效评价包括五个等级:A、B+、B、C、D。员工当期实际解锁比例根据绩效等级、年度关键任务或工作表现等综合评价确定,综合评定后,其中考核结果为A、B+、B的持有人对应的解锁比例为100%-70%,考核结果为C的持有人对应解锁比例为50%,考核结果为D的持有人取消获授份额。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经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认,“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已经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个人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份额解锁。

  (二)后续安排

  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解锁条件已达成,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机对已解锁股份进行处置。在存续期内,“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家园5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家园5号”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二)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家园5号”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1、“家园5号”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家园5号”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家园5号”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家园5号”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