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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资金管控加码 多家银行严控非消费类交易

  

  本报记者 李 冰 余俊毅

  银行业针对信用卡资金流向的管控正持续加强。日前,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即日起将加强相关交易管控。

  近年来已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过相关公告,对非消费类交易进行管控。同时,也有不少银行在信用卡持卡数量上加强了管控措施。

  银行加强信用卡交易管控

  事实上,早在2021年2月份,建设银行就曾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的公告》,而此次发布的公告内容相比此前措施进一步趋严。

  《公告》明确,建设银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MCC)为1520、1771、7013,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不得在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码(MCC)为6051、6012、6211)进行交易等等。

  所谓的MCC码,即商户类别码,由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设置,用于标明银联卡交易环境、所在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

  记者注意到,建设银行强调,如其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交易,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建设银行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停卡、终止分期等相关措施。

  其实,此前,已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了相关公告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资金的管控。比如,2021年8月份,光大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交易资金用途管控的公告》,进一步强化信用卡资金流向房地产、投资理财、股市证券、套现、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的管控措施;2021年2月26日,邮储银行发布的《关于关闭信用卡烟草代扣交易和MCC为4458的交易的公告》称,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不含服务“三农”的惠农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同时将对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进行集中管控。

  综合来看,银行对信用卡资金流向的管控涉及多个行业,包括烟草类、房地产类等等。

  业界普遍认为,银行监测信用卡资金流向及管控信用卡持卡数量十分重要。“银行管控信用卡资金用途的方式,目前主要通过对商户类别码的管理,关闭金融、地产等商户的信用卡交易,同时对一些可能的套现风险领域比如烟草等进行交易限额。”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管控信用卡资金的用途,是为了更好实现信用卡资金支持真实消费的目的,防止信用卡资金流向房地产、投资以及在一些领域的套现等。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结合以往银行发布的公告来看,限制领域通常为房地产、烟草、证券等。银行的举措主要还是为了规范信用卡业务良性发展,满足资金流向的监管要求,也是监管加大信用卡交易管控的应有之义。”

  业务管理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变

  而在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升级背后,是配套政策的引导。

  早在2020年6月份,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就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2022年7月份,银保监会、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等等。

  除了对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升级外,今年以来,也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调整信用可持卡人数量上限。业界普遍认为,监管正推动信用卡业务管理从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2021年12月份,邮储银行发布《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卡片持有数量上限的公告》,同一客户在邮储银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5张;2022年2月份,民生银行发布《关于民生信用卡客户持卡数量最高上限的公告》,对信用卡持卡人的持卡数量进行限制,最高上限为20张;2022年7月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了《关于停用长期不动卡的通知》,将陆续对客户名下长期不交易卡片暂停用卡服务等。

  王蓬博认为,目前银行信用卡的发展已逐步从快速增长,进入到增长放缓后的精细化运营阶段,银行风控也正趋向细致化。与往年相比,今年信用卡交易风险管控涉及主体更加广泛,在往年的基础上有所细化升级。

  对于信用卡管控趋势,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监管对套现以及洗钱管控会更加严格。“未来银行主要管控方向有三方面:第一明确资金用途,防止信用卡资金套现用于其他还款,减少多重负债问题;二是针对信用卡套现、骗贷的行为,强化内部风控;三是引导理性的消费贷行为,防止资金挪用。”于百程分析道。

  在持卡人方面,王蓬博建议,“对于持卡人来说,信用卡在精不在多,太多卡片不方便管理,也存在被盗刷风险,因此要理性办理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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