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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2-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7月15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林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候选人,柳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胡建东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海民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如下:

  林华先生,5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水电部主任,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柳杨先生,4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市场开发处副处长、国际业务部经理、国际业务部高级经理、国际业务部处长。

  公司董事会对胡建东先生、王海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同意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做好中国铁塔浙江省分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相关工作,公司拟成立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议案涉及提名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调整的建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2-08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8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8日

  至2022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8月3日(周三)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 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 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 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本次会议可能会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改用线上方式举行。若变更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提前发布提示性公告,请各位股东关注。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忆、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进行选举,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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