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配合惠州仲恺高新区政府主导实施的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改造(属于政 策性搬迁范畴),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安特(惠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工业”,公司直接持有其7%的股权)、惠州安特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特科技”,公司间接持有其2.1%的股权)分别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旧厂房征收补偿协议》,安特工业改造范围内旧厂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14,343,752元,安特科技改造范围内旧厂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36,646,48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参股公司签订<旧厂房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2020年11月,安特工业收到第一期货币补偿款(总货币补偿款的60%)及第二期货币补偿款(总货币补偿款的20%)合计人民币331,475,001.60元,安特科技收到第一期货币补偿款(总货币补偿款的60%)及第二期货币补偿款 (总货币补偿款的20%)合计人民币109,317,184.8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参股公司收到旧厂房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参股公司收到旧厂房征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二、本次收到征收补偿款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安特工业通知,安特工业收到货币补偿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特工业已累计收到货币补偿款人民币351,475,001.60元,占总货币补偿款的84.83%。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征收补偿款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参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